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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消息網(wǎng)8月27日報道據(jù)法新社報道,德黑蘭一家法院8月26日宣布,該法院已下令美國政府支付3.3億美元的賠償金,理由是美國政府曾在1980年“策劃政變”破壞新成立的伊斯蘭共和國。
報道稱,1979年伊斯蘭革命爆發(fā)并推翻美國支持下的伊朗國王后的次年,一個主要由軍官組成的團體試圖推翻新政府。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通訊社稱,“叛亂分子”由前伊朗空軍指揮官塞義德·邁赫迪永領(lǐng)導,并把他們的總部設(shè)在位于西部哈馬丹省的諾杰空軍基地。
報道稱,政變策劃者與政府軍隊之間的沖突造成了數(shù)人死亡,還有許多人被逮捕。
伊通社表示:“他們的目標是奪取全國各地的軍事基地,以及襲擊戰(zhàn)略中心和革命領(lǐng)導人的住所。然而,他們的陰謀被挫敗了。”
伊朗“平衡”通訊社報道稱,去年,政變喪生者的親屬向伊朗的法庭提起了訴訟,要求賠償。
“平衡”通訊社說,他們明確指責是美國“策劃和執(zhí)行”這次政變的。
報道稱,法院做出了支持他們的裁決,下令“美國政府支付原告3000萬美元的物質(zhì)和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3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編譯/涂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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