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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進行時
06:15我們都說,做人要有擔當,尤其是對自己的親朋好友,然而信任一旦缺失,影響的不僅僅是一個家庭,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就對一起詐騙案進行宣判。
法庭上,當張某見到父母那一刻,不禁痛哭起來,不停的說著:對不起。這是十幾年來,張某第一次見到父母。坐在旁聽席的兩位老人頭發(fā)斑白,眼神一刻也沒有離開過張某。
張某,今年41歲,曾和朋友開了一家園林裝飾公司。2003年2月,2005年11月,張某借口用車,向舒先生、張先生各借了一輛小汽車,轉(zhuǎn)手,張某就把兩輛車給抵押了出去,經(jīng)評估,兩輛車分別價值8萬元和12萬元;2005年4月,張某又以租車為名,從李先生手里租了一輛車,直至案發(fā),張某也沒歸還。經(jīng)評估,這輛車價值8.8萬元。
張某說,舒先生、張先生、李先生都是他朋友。張某用車輛抵押來的錢,償還了公司債務(wù)。2005年,公司負債越來越多,為了躲債,張某跑路了。
北京、山東、四川,張某隱姓埋名,一路南逃。最終落腳在四川的一個小縣城。張某說,他最初的想法是:掙錢,早日彌補朋友的損失。
案發(fā)后,因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張某被警方網(wǎng)上通緝。一晃,張某潛逃了16年。16年來,張某不敢出門,不敢用真名,更不敢出示身份證。
2022年12月13日,警方終于找到張某的藏身地,將其抓獲歸案。張某被抓后,其家屬代為退賠被害人損失28.8萬元。隨后,張某因涉嫌犯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了公訴。
在父母眼中,張某是一個孝順的孩子。張某父母怎么也想不到,兒子會去詐騙,還潛逃了16年。法庭上,張某說,時隔16年,站在被告人席,他反而心里踏實了,如釋重負了,自己犯的錯,就要承擔責任。當庭,張某表示認罪認罰。
經(jīng)審理,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認定,張某犯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處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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