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豐臺區科信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2年度《豐臺區促進高精尖產業發展扶持措施(試行)》第四條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征集兌現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新認定或新入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并審核通過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對成功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并審核通過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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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通知內容如下:
各有關單位:
根據《豐臺區促進高精尖產業發展扶持措施(試行)》(豐投促發〔2022〕9號)文件精神,現啟動2022年度“豐九條”第四條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征集兌現工作。本次征集兌現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均在豐臺,符合豐臺區功能定位和產業方向,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失信行為記錄的高精尖企業。
一、扶持標準
對新認定或新入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并審核通過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對成功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并審核通過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
二、申報條件
(一)2022年度新認定或新入區或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1.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于2022年度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證書上發證時間為準)。
2.新入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或在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遷入豐臺區同年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證書上發證時間為準,三年有效),2022年度在豐臺區工商注冊并完成稅務登記。
3.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于2022年度在豐臺區重新認定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證書上發證時間為準)。
4.新認定或新入區或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在豐臺區納稅額高于零。
(二)2020、2021年度新認定或新入區補報的高新技術企業
2020、2021年度新認定或新入區,因漏報原因未報送申請材料的,本次征集可補報,本次征集是最后一次補報。
1.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于2020或2021年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證書上發證時間為準)。
2.新入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須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以證書上發證時間為準,三年有效),于2020或2021年在豐臺區工商注冊并完成稅務登記。
3.新認定或新入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度在豐臺區納稅總額應高于零。
4.申報企業須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完成上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的填報;納入科技部火炬中心年統范圍的申報企業須完成上年度年報的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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