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王俊 北京報道
8月23日,北京高院召開發布會發布北京法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審判情況。會上透露,涉案公民個人信息類型中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等高度敏感信息占比突出;涉案公民個人信息的數量規模日漸龐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手段越發隱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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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北京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玲玲還提及,放眼整個犯罪鏈條,內部人員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頭。對此,北京市法院依法從嚴從重懲處行業“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重點打擊侵害個人高敏及敏感信息、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個人信息、批量個人信息的案件。
當前,信息資源已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和社會財富,人工智能、算法技術的發展幫助國家、企業通過信息數據分析預測社會、行業發展的整體趨勢,其中個人信息的價值日漸凸顯,成為數字經濟的主要元素之一。隨之而來,公民隱私數據泄露問題日益突出,個人信息安全與保護引發全社會高度關注。
據會上介紹,2018年以來,北京市各級法院共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219件,其中一審179件、二審40件,判處犯罪分子294人。
從案件情況看,北京市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涉案公民個人信息類型中高度敏感信息占比突出。經統計,所有已結案件中24.6%的案件涉及高度敏感信息,包括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和財產信息;9.9%的案件涉及敏感信息,包括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公民手機號碼、身份證件號碼則在各種信息類型中所占比重最大。
“近年來,全國范圍內出現過因高度敏感信息泄露而引發的惡性事件,不僅侵犯了個案被害人的權益,對社會公眾的心理安全感也造成較大負面影響。侵犯此類個人信息的犯罪案件應重點予以關注,嚴防造成次生風險。”孫玲玲指出。
二是涉案公民個人信息的數量規模日漸龐大。近年來,侵犯批量公民個人信息甚至海量信息在該類案件中較為常見,且案件比例整體呈上升趨勢。統計發現,在179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一審案件中,除17起案件依據犯罪所得定案外,其余162起均以信息條數作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據。其中超過半數的案件信息數量超過5萬條,約1/4的案件信息數量超過50萬條,少數案件查獲的信息多達數百萬、數千萬條,甚至過億。
三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手段越發隱蔽。不法分子多是通過社交軟件群、網站論壇等平臺買賣或交換個人信息,系常見犯罪手段。雖然這類方式至今仍被多數犯罪分子所采用,但近年來,“暗網空間”已逐漸成為犯罪交易的活躍場所。同時,交易支付方式從現實貨幣演進為虛擬貨幣,最常見的如“比特幣”。除了交易環境和支付方式日益隱蔽,秘密竊取的技術手段也日益成熟,如“爬蟲”軟件成為收集大量信息時的常用軟件之一。
四是五成案件的被告人有較為固定的工作單位或職業。經統計,超過半數的案件,被告人供職于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或系個體企業經營者。其中,公司職員(包括中高級管理層、法人代表)所占比例最大,為50.3%。從學歷、職務看,不乏有被告人擁有較高的學歷水平,在互聯網公司、金融投資企業、房產中介等任較高職務。
五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與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相關聯。根據個人信息的來源及流向,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涵蓋了金融、教育、交通、通信、物流、求職、法律等各行各業。排除買賣、交換等中間環節,39.6%的涉案信息被用于違法甚至犯罪活動,如違規提取公積金或辦理信用卡、同行不正當競爭、代收代寫學術論文、暴力催收討債、發送招嫖信息、電信網絡詐騙、盜竊存款、敲詐勒索、綁架、故意傷害等。3.6%的案件由所謂“私家偵探”通過跟蹤拍攝、關系查詢等方式定向追蹤個人,調查特定公民信息。
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北京市法院突出打擊重點,加大懲治力度。
孫玲玲介紹稱,雖然買賣和交換仍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手段,但放眼整個犯罪鏈條,內部人員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頭。掌握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的公司、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是通過直接接觸個人信息的工作便利非法查詢、下載;或是間接利用自己的職務或工作關系請托他人幫助查詢、傳輸;或是直接將爬取數據的軟件、程序植入本單位的計算機后臺系統,均能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只要個人信息流入“黑市”,就可能被大量的重復交易。
針對上述現象,北京市法院依法從嚴從重懲處行業“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重點打擊侵害個人高敏及敏感信息、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個人信息、批量個人信息的案件。如朝陽法院聚焦重點行業探索從業禁止條款的適用,增加行業內部工作人員的犯罪成本,使懲罰與警示教育效果并重;順義、房山等法院依法審理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平衡沒收違法所得、刑事罰金刑與民事賠償責任的關系,綜合發揮刑事、民事責任對相關犯罪的懲治作用。
此外,強調全鏈條打擊,斬斷下游黑灰產業鏈。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典型下游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不法分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供了極大便利。近三年來司法機關借助“斷卡”行動、打擊“養老詐騙”等專項行動,加強對關聯犯罪的縱深打擊,從下游切斷犯罪的利益鏈條,形成了有力威懾。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系新類型犯罪,犯罪手段、形式不斷翻新,部分案件事實證據疑難復雜。孫玲玲表示,北京市法院通過嚴把證據關、規范量刑幅度、統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現象。同時,充分發揮首例、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為控辯雙方提供刑罰裁量的可視化指引,提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利用繁案精審、簡案快審的繁簡分流機制,提高審判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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