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1、還挺多的,主要有:a)全面負責工程監理合同的實施; b)確定監理機構人員分工; c)主持編寫工程監理規劃、審批監理細則; d)負責管理監理機構日常工作,定期向監理單位報告; e)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
2、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f)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g)審查承建單位資質。
3、并提出審查意見; h)審定承建單位的開工申請、系統實施方案、施工進度計劃; i)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工程監理工作總結; j)主持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k)參與工程質量和其他事故調查; l)審查承建單位竣工驗收申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測試驗收,簽認竣工驗收文件; m)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n)審核簽認承建單位的付款申請、付款證書和竣工結算; o)調解業主單位與承建單位的合同爭議。
4、參與索賠的處理,審批工程延期; p)組織業主單位和承建單位完成工程移交。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簽:
